近日,沙洋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农药经营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沙洋县检察院对全县农资经营场所的农药经营行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经调查,沙洋县检察院发现商户普遍存在未在经营场所张贴农药经营许可证、无近两年的农药采购和销售完整台账记录、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混放、农药与动物饲料没有进行分区隔离等违法经营行为。
为保护绿色农业发展、乡村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检察院及时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排查、依法处置农资经营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农药经营,促进乡村振兴。(王丹)
来源:中新网湖北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