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平湖大道36号
电话:0724-8553902
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执法。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地方性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的政策,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康复事业发展。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县民政局承担。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 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沙洋县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