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沙洋县财政系统财务报账规范和农村财务报账规范》(试行)的通知

08-12 08:57   县财政局  

沙财办发〔2020〕5号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沙洋县财政系统财务报账规范和农村财务报账规范》(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财政分局:

为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全县财政系统财务开支报销审批程序,根据荆门市财政监督局编制的《财务支出票据报销规范》要求,结合纪山、高阳和后港财政分局探索和总结的农村财务管理经验,我们研究制订了《沙洋县财政系统财务报账规范和农村财务报账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试行期间,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沙洋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

沙洋县财政系统财务报账规范和

农村财务报账规范

一、常用财务票据的种类及相关要求

(一)常用财务票据包括:

1.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划款凭证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等(日常支出入账凭证是加盖银行印鉴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收入以缴款书入账时,要附银行出具的“业务凭证”单)。

2.税务发票。包括:税务部门的各类发票(属于经营性服务范畴的货物、劳务必须使用税务发票)。

3.财政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4.单位自制凭证。包括:差旅费报销单、工资单、借款单等。

(二)农村财务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

1.原始凭证的填制。

原始凭证的分类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主要指工资单,杂工明细表,占地补偿明细表等表格。外来原始凭证主要指购买货物时商家出具的合法的购物发票等。一张合法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以下要素:原始凭证名称(如普通增值税发票)、填制日期、购货单位名称、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及签章(发票专用章)。货物名称要写清楚具体货物品种,如办公用品要写清楚笔、纸张、计算器等。同时写明经办人、注明事由,有附件的必须带有附件(如打字复印的明细、工程合同等)。

2.原始凭证审核。

(1)村报账会计要把好原始凭证的第一道审核关,即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初审。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由原开出单位补充和更正。

(2)报账会计初审后,要将原始条据汇总,在一定的时间内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成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唱票审核,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签名同意开支,并由村书记签字通过,然后报镇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各项支出一律要做到“七有”:即有合法规范的原始票据、有具体支出用途、有经办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有审核人审核、有审批人签批、涉及到专项资金有“四议四公开”流程资料。

(三)财务票据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常见问题。

(1)工程项目发票开具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以及转账至私人账户。

(2)发票无印章,增值税发票上售货方未盖发票专用章,属于无效票据。

(3)票据要素不全,票据开具日期、客户名称、商品名称及服务(或劳务)项目、数量、单价、大小金额等内容必须完整。

(4)虚假票据。票据和票据所记载的业务事项不真实,如烟酒行、日用品商品店出具的办公用品票据,属于明显虚假票据,在审核时应予退回。

(5)凭证报销填写不完整。开支事由未填写或填写过于简单,报销封面凭单无经办人签字、相关清单上无经办人签字。

2.财务票据入账注意事项。

(1)办理会计业务必须由财务人员办理,其他非财务人员不得越权办理,严禁收支条据跨季度、跨年报账。

(2)村级各项收入必须全额进专户,包括公益事业捐资、各种承包款、拍卖款及在外争取的资金。除经批准同意用村级欠款抵交农户承包款外,不得坐收坐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自立名目随意收取农民的各种费用。

(3)不得变相、违规发放党员误工、会务费等补助。

(4)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沙洋县“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等法律法规执行。

二、经费支出报销所需原始凭证、附件和注意事项

报销注意事项:

(1)严格实行事前审批,领导未签批的不能入账,各二级单位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局机关由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的领导负责把关。

(2)五单齐全。来客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公务接待报销清单、菜单、发票等五单要齐全。事前审批单上派出单位、审核清单上的接待单位必须与公函出具单位一致,接待事由必须清楚,活动安排必须填写完整,接待对象和陪客姓名、单位、职务必须详细。

(3)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每人90元的上限标准,不得超标。

(4)陪餐人数。10人以内的不超过3人, 10人以上的,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5)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一张公函只能接待一次。

(6)时间节点,事前审批单可与公函同天或提前,菜单时间与接待时间要绝对一致,审核清单的时间只能在发票时间之后或当天,发票没回来之前不能填写审核清单。

(7)发票付款单位只能是单位名称,发票付款方为个人的条据不能报销,非本单位的发票不能报销。

(8)严禁同城接待和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列支香烟、酒水和高档菜肴;菜单上要有经办人签字,菜单上的餐具数量等要与就餐人数保持一致。

(9)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开展驻村工作严禁使用公函接受公务接待。

(10)除单笔300元以下或不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实行公务卡或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11)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和各财政分局应建立接待费台账。

(二)差旅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差旅审批单”。

(2)差旅费报销单。

(3)住宿费发票、城市间交通费发票。

(4)公务卡结算凭证及差旅费相关附件(包括会议通知、培训通知、检查文件、邀请函、招商引资方案及经费预算、考察请示及报告、单位派车单、向接待单位交纳生活费及交通费依据)。

2.报销注意事项。

(1)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实填写《沙洋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审批单必须事前填写,填单时间在出差之前或出差当日。局内一般干部职工出差1天以内的,由单位(股室)负责人审批;2-3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班子成员出差报局长审批;单位(股室)负责人出差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出差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2)出差事由必须填写完整,严禁填写“到某地办事”等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出差事由,出差审批单与差旅费报销单事由一致(如赴荆门市财政局参加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培训)。

(3)报销时间,是在出差事项完成之后才能报销,如6月2日出差后在6月3日填单的就填2020年6月3日。

(4)出差人和报销人一栏每个出差人都要填(如张×、李×、陈×)。

(5)“交通工具”填公车或公共交通,(使用公共交通的要提供城市间交通发票,如沙洋至荆门的车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6)出差补贴,“项目”栏填“伙食补助费”或“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每人每天50元(县内至乡镇为50元),乡镇财政分局辖区内下乡,可以按已批复的公车改革方案执行,2公里外领取市内交通费不超过50元,不领取伙食补助费。

(7)“住宿费”栏填写住宿金额。省内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厅局级以下人员在武汉市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50元,省内其他地区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县内出差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80元,超支部分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8)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可凭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报销当天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不能往返、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9)使用公车县外出差的凭差旅审批单报销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使用公车县内出差的,不得领取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使用公函接受公务接待的不得领取出差伙食补助费;县内出差无法取得往返交通费发票的,凭差旅审批单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车费不予报销。

(10)县内出差用餐以乡镇内部食堂为主,按照食堂收费标准交纳餐费,食堂出具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缴款凭证附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中,但不作为报销依据。

(11)除单笔300元以下或不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实行公务卡或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三)会议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会议审批文件(会议申报表和经签批的会议方案)。

(2)会议通知。

(3)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4)发票(电子结算单)。

(5)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等凭证,以及公务卡结算凭据。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2.报销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组织召开业务会议或培训需发生支出的,须事先填写《沙洋县财政局会议申报表》,各股室报分管领导、分管机关的局领导、局长审批;局属单位须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乡镇分局召开一般会议应报镇政府审批,年终决算会议要报局党组审批。

(2)严格执行会议时间、规模、形式、地点等管理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渠道等规定,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三类会议不得超过160人,其中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代表人数的10%,四类会议一般不能超过60人;三、四类会议伙食费中、晚餐每人每餐不能超过50元。

(3)乡镇财政分局会议费要列入预算、严禁列支无预算或超预算、超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会议费。

(4)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和各财政分局应建立会议费台账。

(5)严格执行会议和会议费管理纪律,不得违反“十一个

不得”、“五个严禁”规定列支或结算会议费用。

“十一个不得”:不得列支应由召开单位承担向参会人员收取的会议费;不得列支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的会议费;不得列支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的会议费;不得列支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费用;不得列支宴请与会人员费用;不得列支发放纪念品及物品费用;不得列支安排高档套房费用;不得列支会议会场摆花草费用,不列支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费用;不得列支违规发放资金或奖品费用;不得列支会议费中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支出以及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列支额外配发洗漱用品费用。

“五个严禁”:严禁列支会议餐安排的高档菜肴费用,不列支烟酒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列支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费用;严禁以现金方式结算会议费,一律实行公务卡或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四)培训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培训审批(培训审批单和经签批的培训方案)。

(2)培训通知。

(3)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

(4)发票(电子结算单)。

(5)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培训合同、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等附件,以及公务卡结算凭据。

(6)讲课费签收单及讲课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等相关资料。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2.报销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规定,不得列支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费。

(2)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三个不得”、“八个严禁”规定列支或结算培训费。

“三个不得”:不得列支培训住宿安排的高档套房费用;不得列支额外配发洗漱用品费用;不得列支7日以内培训组织的调研、考察、参观的费用。

“八个严禁”:严禁列支借培训名义安排的公款旅游费用;严禁列支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的费用;严禁列支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费用;严禁列支培训用餐高档菜肴费用,不列支烟酒费用;严禁列支培训费中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支出以及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使用现金结算培训费。

(3)县直单位组织培训不得向参训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来函,单位派人参加培训的需要事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根据对方出具的培训通知和相关票据报销,不得参加在旅游景区召开的培训。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有收费要求的,必须凭上级部门正式文件才能报销。

(4)讲课费严格执行税后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副高级不超过500元,正高级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发放时须提供讲课费签收单,讲课费、小额零星支出可以用现金支付。

(5)严格执行“一事一结”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卡或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五)资产购置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计划表。

(2)报政府采购计划后在网上商城执行协议购货,采购完毕后报政府采购统计表,附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中心城区以外单位,除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和会议服务外,单项或批量1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可以自行就近优质低价进行询价采购)。

(3)发票和供货单位提供的明细清单。

(4)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书、验收单。

2.报销注意事项:

(1)纳入电子化采购的,按照《关于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通知》要求采购(文件附后),关键事项如下:

集中采购目录中已纳入电子化采购的项目:

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空调机、办公家具、公文用纸等,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3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通过网上商城直接采购或竞价采购。

②文印设备(包括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油印机等)、不间断电源(UPS)和印刷服务等,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网上商城直接采购或者竞价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中未纳入电子化采购的项目:

①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机房设备、视频会议设备等,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健身设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20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

②电梯、乘用车、小型客车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软件类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

③信息技术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20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

④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乡镇自行就地询价采购;县直(含沙洋镇、滨江新区)在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⑤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自行在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⑥会议服务,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乡镇自行就地询价采购;县直在协议供应商中采购。

⑦法律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委托县采购中心执行采购。

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预算单位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委托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或者委托在沙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采购;30万元以下的,单位自行采购。

中心城区以外单位,除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和会议服务外,单项或批量1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可以自行就近优质低价进行询价采购。要注意的是,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非限额项目,无论采购金额大小,都要申报采购计划(采购目录文件附后)。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3)严禁列支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的资产购置费。                  (4)资产验收单上必须有3人以上验收人签名。

(六)办公费(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字复印等)及印刷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发票。

(2)经办人签字的原始明细清单、服务合同等附件。

(3)办公费(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字复印等)、印刷费支出申请(单价或批量价格在1000元以上)。

2.报销注意事项

(1)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纳入电子化采购的项目,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公文用纸、印刷服务等,要按照《关于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通知》要求实行采购(文件附后)。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用公务卡结算,严禁使用现金和公务卡以外的个人银行卡结算。

(3)严禁发票无明细或无明细清单。

(4)局机关各股室采购办公所需物品(服务),单价或批量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服务)采购,须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单价或批量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物品(服务)采购,须报局长审批。局机关购置办公耗材、在外印制各种文书资料等,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联系,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后由财务室按程序结账。

(5)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日常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采购办公所需物品(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单项或批量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服务)采购,须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单价或批量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物品(服务)采购,须报局长审批。

(七)小型维修(护)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发票。

(2)原始明细清单、小型维修合同、验收单等附件。

(3)小型维修(护)申请单。

(4)属重大事项的,需附单位集体决策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

2.报销注意事项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2)严禁发票无明细或无明细清单。

(3)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乡镇财政分局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小型维修费需报请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

(八)宣传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宣传业务支出申请单(请示报告、支出预算及领导签批件)。

(2)发票。

(3)宣传合同等附件。

(4)属重大事项的,需附单位集体决策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

2.报销注意事项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2)严禁发票无明细或无明细清单。

(3)乡镇财政分局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宣传费需报请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

(九)基本建设支出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基本建设支出资金申请表。

沙洋县财政系统基建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建设地点

开户银行

用  途

账  号

项目应拨款额

已拨付金额

本次申请拨款额

累计核定拨款额

申请拨款额   (大写)

核定拨款额     (大写)

财政分局局长审批意见

财政局包联局领导审批意见

项 目 工 程 进 度 情 况

资金情况

合 计

中央财政资金

地 方 配 套

银行

贷款

其他资金

省财政

市县财政

批复总投资(万元)

资金到位情况(万元)

完成投资情况(元)

建筑安装投资

设备投资

(2)税务发票。

(3)合同;核准的工程量清单;房屋建筑或300万元以上工程需监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竣工验收结论(支付尾款时提供)以及其他财务需要提供的佐证资料。

(4)单位集体决策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

(5)需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2.报销注意事项

(1)执行“一事一结”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2)注册地为沙洋县以外的公司在沙洋县承接工程的,结账时除工程款发票以外,需要提供沙洋县税务局出具的红色完税凭证,或者沙洋县税务局出具的缴税发票3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3)预算金额30万元至60万元(不含60万元)工程委托代理机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预算金额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委托代理机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标。

(4)房屋建筑工程或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管,10万元及以上工程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5)乡镇财政分局达到2万元及2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支出需报请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

(十)工会经费

1.报销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发票、工会会员慰问签领单。

(2)工会活动支出的明细清单、困难会员的资料或看望对象的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等附件。

(3)工会活动支出申请单(活动方案、明细经费预算及领导签批意见)或工会会员慰问申请单。

(4)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5)单位集体决策会议纪录及相关资料。

2.报销注意事项

(1)执行“一事一结”规定,除列支慰问困难会员、住院会员外,其他费用不得使用现金。

(2)基层工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比例计提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列支服务工会会员工会活动以外的费用,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工会会员每月向单位工会交纳本人基本工资5‰会费,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但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3倍。

(3)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对同一会员生病慰问一年不得超过2次,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3000元和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退休干部职工相关工会福利待遇从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

(4)“八不准”: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购买购物卡或代金券等;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十一)大额支出管理

1.局机关财务实行分管机关的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3000元以下的报销条据先由经办人签字,单位(科室)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核,再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审批列支。3000元(含)以上报理财小组审批,实行“四字合章”制度。20000元及以上的支出报局党组审批通过后实行“四字合章”(日常保运转费用除外);二级单位1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大额支出报分管领导审批,20000元及以上的支出报局党组审批。

2.财政分局大额支出涉及到乡镇政府的,要报镇政府审批;3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大额支出,由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签字;20000元及以上的(日常保运转费用除外)要报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

三、村级收入、支出及工程报账所需原始凭证、附件及注意事项

(一)上级拨款收入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

2.注意事项

(1)收据要求有三章(村财务专用章、监委会章、收讫),两签字(经手人签字、村主任签同意入账并签名注明时间),内容填写完整,注明资金来源,收款项目及依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要求有财政总出纳签章。

(二)捐赠收入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县红十字会开据《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

(3)捐赠协议书原件。

2.注意事项

(1)捐赠人必须捐到县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开据《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红十字会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捐赠资金定向拨付到捐赠人意向地。

(2)资金到账通知单要求有财政总出纳签章。

(3)协议书需加盖附件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捐赠金额、捐赠方式需填写齐全。

(三)发包收入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

(3)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

(4)“四公开”复印件上墙照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流程图公开、监督电话公开)。

(5)经镇“三资办”审批的请示报告原件。

(6)发包合同。

(7)“三资”发包流程相关资料

2.注意事项

(1)收据要求有三章(村财务专用章、监委会章、收讫),两签字(经手人签字、书记签同意入账并签名注明时间),内容填写完整,注明资金来源,收款项目及依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要求有财政总出纳签章。

(3)“四议”要求村委会盖章、内容要填写完整、签字要本人签字,签字人数要与参会人数一致。

(4)合同需加盖附件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期限、方式、金额需填写齐全。

(5)实施结果公开。(村委会盖章,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监督小组、公示图片)。

(四)资产处置收入(承包、出租、转让、出让)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

(3)5000元以下附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复印件,5000元以上报镇政府批准后,附“四议”复印件。

(4)“四公开”复印件上墙照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流程图公开、监督电话公开)。

(5)资产处置申请表。

后港镇      村(社区)资产处置申请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资产处置

原因

资产处置金额(元)

大写:                              (¥:            )

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村负责人

意  见

财政专管员

核查意见

镇包村干部审核意见

镇“三资办”

审核意见

镇领导审核意  见

相关情况

说  明

(6)招投标资料。

(7)合同。

(8)资产处置流程资料。

2.注意事项

(1)收据要求有三章(村财务专用章、监委会章、收讫)。两签字(经手人签字、村主任签同意入账并签名注明时间),内容填写完整,注明资金来源,收款项目及依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要有财政总出纳签章。

(3)“四议”要求村委会盖章、内容要填写完整、签字要本人签字,签字人数要与参会人数一致。

(4)决议要公开7天,决议公开复印件要求村委会盖公章、内容填写完整(会议记录上墙照片、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监督小组成员签字)、签字要求本人签字,签字人数要与参会人数一致。

(5)合同需加盖附件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期限、方式、金额需填写齐全。

(6)实施结果公开要求村民委员会盖章,内容填写齐全(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监督小组、公示图片)。

(五)收回应收款收入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注明收款编码)。

(2)资金到账通知单。

2.注意事项

(1)收据要求有三章(村财务专用章、监委会章、收讫)。两签字(经手人签字、村主任签同意入账并签名注明时间)。内容填写完整,注明资金来源,收款项目及依据。

(2)资金到账通知单要求有财政总出纳签章。

(六)办公费、打字复印、广告喷绘等费用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模板)。

发 票 报 销   封 面 凭 单(模板)

村 主 任 审 批

开支事由

付款方式

小写:

合 计 币

村务监督委员

审核意见

附 单 据

附件

经办人:

结账日期:

(2)发票以及清单。

(3)单笔2000元至5000元的,附村支部提议和村“两委”商议资料,5000元以上附“四议四公开”资料。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5000元以上使用)。

镇    村级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领款用途

支出事项

条据

张数

金额

支出

事项

条据

张数

金额

支出

事项

条据

张数

金额

本次申请拨款金额合计(元)

大写:                              (¥:            )

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村负责人

意见

镇包村干部审核意见

财政专管员

核查意见

镇“三资办”

意见

镇分管领导

意见

相关情况

说明

(5)资金领用申报单。

资金领用申报单(模板)

年   月   日

NO:00001

申 报 单 位

第一联

本次申请开支事  项

本次申请领款金  额

大写:

小写 ¥:

中心会计留存

村主任

财政分局

意    见

审核意见

注:第一联中心会计留存,第二联用款单位记账

(6)直达凭证。

(7)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办公费包括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宣传费、文印费、办公设备维修费等维持村级组纷织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行政村居人口规模2000人以内的限额30000元,2000人及以上的限额40000元。办公费严禁用于购买贺年卡、挂历、年历等物品。

(2)报销封面要求签字齐全(村主任审批处主任签同意拨付,注明时间;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后盖村务监督委员会章),内容填写齐全(开支事由、付款方式、大小写金额、单据附件张数、经办人、结账日期)。

(3)开据发票要注意纳税人名称是村委会全称,发票专用章应与销售方信息一致,注意销售方经营范围应包含开票项目,如是税务代开发票,有经营店铺的还应加盖店铺发票专用章,具体经办人签字,付讫章。如发票未详细列明,应附发票清单,清单上应有具体时间、事由、数量、单价、金额、具体经办人签字,发票专用章,附件章。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审批流程由各镇出台办法规定。

(5)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七)杂工支出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单人500元以下使用零星支出单附杂工明细表。

村(社区)勤杂人员务工补贴明细表(模板)

年    月   日               单位:天、元

姓 名

出工事由

天数

单价

金额

农商银行账号

领款人

签 字

合 计

(3)单人500元及以上到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附杂工明细表。

(4)单笔2000元至5000元的,附村支部提议和村“两委”商议资料,5000元以上附“四议四公开”资料。

(5)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

(6)资金拨付申请表。

(7)直达凭证。

(8)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报销封面要求同上。

(2)一月一报,领款人必须是本人签字或签章。

(3)杂工明细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姓名、出工事由、天数、单价、金额,账号,具领人签字),付讫章,如是全年,应附合同。附件要写清楚具体时间,某某事项,由谁安排,出工人姓名,标准,金额等,谁安排谁负责。例:2020年4月3日,迎检进行公路除障,村会计王某某请张三、李四、王五3人,100元每人,计300元,附件章。

(4)“四议四公开”资料要求同上。

(5)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审批流程由各镇出台办法规定。

(6)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八)占地补偿支出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占地补偿明细表。

(3)占地补偿协议书。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

(5)支取现金申请单。

(6)直达凭证。

(7)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报销封面要求同上。

(2)占地补偿明细表内容填写完整(姓名、补偿标准、面积、金额、账号,具领人签字),付讫章。注意时间应在补偿协议之后。

(3)“四议四公开”资料要求同上。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审批流程及额度由各镇出台办法规定。

(5)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九)资产添置支出(1000元以上含1000元)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发票(时间要在验收后)。

(3)“四议三公开”资料。

(4)资产添置申请表。

镇   村(社区)资产添置申请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资产添置

原因

资产添置金额(元)

大写:                         (¥:            )

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村负责人

意见

财政专管员

核查意见

镇包村干部审核意见

镇“三资办”审核意见

镇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相关情况

说  明

(5)关于成立采购询价领导小组的通知(非城区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1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可使用就近询价采购的方式)

(6)关于采购资产询价邀请函

(7)不同商家询价单及询价汇总表。

(8)购销合同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验收表、资产照片)。

(9)验收报告单。

(10)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和支取现金申请单。

(11)实施结果公开(时间要在验收后)。

(12)直达凭证。

(1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报销封面要求同上。

(2)资产添置申请表要求村委会、监委会和镇“三资办”盖章、内容填写完整,附件章。

(3)“四议四公开”资料要求同上。

(4)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注意事项参考第14页资产购置费注意事项。

(十)机械作业支出(除工程外的小型机械作业支出)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发票、合同。

(3)机械作业明细表。

村(社区)机械作业明细表(模板)

单位:元

日期

机械名称

事  项

起止时间

小时数量

经办人

签字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

(5)支取现金申请单。

(6)直达凭证。

(7)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机械作业表内容要填写完整,注意起止时间,经办人签字,附件章。

(2)大额资金拨款审批流程及额度由各镇出台办法规定。

(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十一)还应付款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债务核定书(核定书遗失由本人写遗失声明)。

(3)债务人身份证及账号复印件。

(4)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

(5)支取现金申请单。

(6)直达凭证和本人领条。

(7)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债务核定书要注明债务人编码,如果一次性还完,应是债务核定书原件,若不是,应附领款单及债务核定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本次还款多少,下欠多少。

(2)大额资金拨款审批流程及额度由各镇出台办法规定。

(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十二)电费支出

1.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

(1)报销封面凭单。

(2)电费发票及清单。

(3)大额资金拨款申请表。

(4)支取现金申请单。

(5)直达凭证。

(6)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发票入账金额以本次交纳数为准,客户号应是村委会,如是个人需附情况说明。

(2)单笔2000元至5000元的,附村支部提议和村“两委”商议资料,5000元以上附“四议四公开”资料。

(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村委、监委盖章,监委会成员签字,附件章。

(十三)村级工程支出

1.所需原始凭证、附件及要求

(1)税票。

(2)“四议”复印件。

(3)“三公开”资料(决议公开、流程图公开、监督电话公开)。

(4)立项呈报表(2万元及以上项目)。

镇    村(社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呈报表(模板)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概述

资金概算及其来源

村务监督委员会

意见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镇包村干部意见

年     月    日

财政专管员意见

年     月    日

镇“三资办”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镇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5)5万元至30万元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取得镇“三资办”成交通知书;30万元至60万元(不含60万元)工程委托代理机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附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和成交通知书;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工程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采购,附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和成交通知书;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标,附中标通知书。

(6)预算(5万元以下工程预算由当地工匠进行预算或由镇相关部门协助进行预算,谁预算谁签字负责;5万元至30万元以下工程由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算(预算模板如下),30万元及以上工程需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预算,50万元以上需附预算财政评审报告)。

村工程预算表(30万元以下预算模板)

编制单位:                预算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规模及标准

预算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合    计

(7)合同。

(8)10万元以下工程(房屋、桥梁除外)提供承包人身份证及账号复印件;10万元及以上工程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9)完工验收报告单。

镇    村(社区)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单(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工程主要

建设内容

及工程量

村务监督委员会意  见

村民委员会

意   见

镇包村干部

意   见

财政专管员

意   见

镇三资办

意   见

主管领导

意   见

综合验收

结   论

(10)决算表。

村级工程决算表(30万元以下决算模板)

决算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决算

决算明细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合   计

村务监督委员会意  见

年   月   日

村民代表或

受益群众

意  见

年     月   日

施工方

意 见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

意  见

年     月   日

(11)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工程附审计报告。

(12)工程照片(实施前、中、后)。

(13)建设资金拨款申请表。

(14)支取现金申请单。

(15)直达凭证。

(16)实施结果公开。

(17)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纪实台账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除专项资金外,为简化流程、节约资金,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自行进行招标,可发包给个人施工;5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工程通过镇“三资办”实行竞争性谈判成交;30万元至60万元(不含100万元)工程委托代理机构履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程序;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工程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采购;400万元及以上工程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标。

(2)注册地为沙洋县以外的公司在沙洋县承接工程的,结账时除工程款发票以外,需要提供沙洋县税务局出具的红色完税凭证,或者沙洋县税务局出具的缴税发票3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3)完工验收报告单要四章齐全(村委会、监委会、三资办、镇政府)。

(4)专项资金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必须进行审计;村级自筹资金达到1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审计报告要有造价师蓝色章和审计公司章。村委会委托预算编制单位和审计单位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工程审计推荐县审计局入库授权的6家中介机构。

(5)工程照片要求在同一参照物下,分别取得施工前、中、后照片。

(6)工程变更超过10%的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包村干部同意、镇“三资办”批准,工程变更总额不得超过20%。

(7)如工程款不是一次性付清,从第二次结账开始应附工程结算说明,注意保持工程名称前后一致。

附件: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发 〔2018〕21号)

2.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1号)

3.关于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3号)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标准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3号)要求,现制定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编码

品目名称

限额标准说明

备注

一、货物类

A02010103

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图形工作站除外。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移动工作站除外。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含,下同)以上。仅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20104

终端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20105

存储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7

机房辅助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2010801

基础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套件、中间件等。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具有多种功能的设备入此,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A020210

文印设备

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配页机、折页机、油印机、其他文印设备。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轿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9座,但不超过16座(含)。

A02051228

电梯

A02061504

不间断电源(UPS)

包括后备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

A0206180203

空调机

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

A020911

视频设备

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通用摄像机、平板显示设备、其他视频设备等。

A02081001

传真机

A033626

健身设备

单项或批量20万元以上。

A0602

台、桌类

A0603

椅凳类

A0604

沙发类

A0605

柜类

A0606

架类

A0609

组合家具

A090101

复印纸

A0902

硒鼓、粉盒

二、服务类

C02

信息技术服务

单项或批量在20万元以上。

C0403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乘用车、小型客车等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不包括除驾驶员外,座位数超过(含)16座的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货车及专用车辆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2

车辆加油服务

乘用车、小型客车等公务用车加油。

C060101

大型会议服务

包括全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服务。

C060102

一般会议服务

包括研讨会、表彰会等会议服务。

C0801

法律服务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140101

其他印刷服务

包括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的印刷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办公楼或其他公用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机动车保险服务(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预算单位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县级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并对其编制及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将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属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项目,应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单独编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财政部门可拒付资金。

(二)采购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应通过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和强制性采购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效果。采购人应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及履约验收结果管理,推动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三) 进一步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购人为保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或为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或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须在党媒、党报、党刊等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及水、电、天然气、土地等项目,暂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四)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还是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五)集中采购机构要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执行采购程序和代理采购绩效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环节改进服务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全面推行电子化采购,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可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方式组织实施,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政府采购项目中只要含有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应依法代理采购。

各县(市、区)可比照本目录执行。

附件2

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政府采购

协议供应商的通知

沙财采发〔20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了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办公耗材)类、印刷服务类、空调设备类、办公家具类、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类、公务车辆保险类、公务车辆加油类、社会车辆租赁类、会议服务类共九类76家协议供应商。本次中标协议供应商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知>的通知》(沙财采发〔2018〕9号)相关要求执行。如发现采购单位擅自采购、协议供应商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等行为,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举报电话:0724-8577207,0724-8577208。

附件: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采购中标协议供应商名单及加价率和优惠率

沙洋县财政局

2019年1月10日

沙洋县2019-2020年度中标协议供应商

名单及加价率和优惠率

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耗材类(22家)

1.沙洋县锦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  军    13477567673

2.沙洋万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万  君    13972891799

3.沙洋万兴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万胜勇    13774001599

4.沙洋新火鸟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  巍    18986997199

5.湖北创天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袁  伟    18672428248

6.湖北创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  敏    13329792347

7.沙洋县阳光电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家勋    13971858015

8.沙洋新天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国威    13872930789

9.沙洋德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维璐    15272092568

10.沙洋县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  权    13886931499

11.沙洋双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翔翔    15872910885

12.沙洋安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柳小飞    15327531600

13.湖北沙洋华光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侯  忠    13971847952

14.沙洋卓联电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明敏    13807261512

15.沙洋篮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  波    13886938842

16.沙洋周之洪电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之洪    13797987226

17.沙洋县珍喜文体用品经营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真光    13597934229

18.湖北科印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  强    13971846219

19.沙洋吉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春玲    15207264963

20.沙洋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熊国荣    13597930375

21.沙洋县杨冬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冬凤    15337472267

22.沙洋明日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段保军    13971846374

协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20%,并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加价率 =(协议供货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

二、印刷类(10家)

1.湖北沙洋华光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侯  忠    13971847952

2.沙洋启龙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三秀    13997922099

3.沙洋县实验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  荣    13972873199

4.荆门市金锁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小军    13197112333

5.沙洋鑫共赢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汤  迪    15337472118

6.沙洋吉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春玲    15207264963

7.沙洋久源广告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小勇    13085184340

8.沙洋江翰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芳    18971841515

9.湖北科印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  强    13971846219

10.沙洋精欣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  彪    13451208883

协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20%,并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加价率 =(协议供货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

三、办公家具类(9家)

1.沙洋县君锐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维芳   13997931092

2.沙洋县玉琼家私经营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玉琼    13986991055

3.湖北佳美道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马昌宇    15908657770

4.湖北恒雅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习    18872413439

5.沙洋县三明家俱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成安    13971858251

6.沙洋雷士兵家私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雷  兵    13997921128

7.沙洋县宜品家居广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玉蓉    15327523606

8.沙洋县新磊家具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忠香    13774016222

9.沙洋县海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儒戎    13886931866

协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20%,并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加价率 =(协议供货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

四、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类(10家)

1.沙洋县荣昌汽车修理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  周    15807264199

2.沙洋县宏远汽车修理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自明    13451218898

3.沙洋县高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祖彪    13297622788

4.沙洋县鑫鸿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邹跃益    13308698035

5.沙洋皇佳九号汽车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小龙    15071970036

6.沙洋县嘉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俊    13997929768

7.沙洋县万众基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豆    13590180768

8.沙洋县铃川顺汽车修理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会平    13807267570

9.沙洋县泰华汽修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沈甜甜    15671091234

10.沙洋县昌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  勇    13093208000

协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20%,并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加价率 =(协议供货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

五、空调设备类(5家)

1.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沙洋购物广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马广祥    15872921955

2.沙洋县苗苗家电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险峰    13971858468

3.沙洋伟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贾  伟    13986960786

4.荆门市益泽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屈定晋    13986971099

5.湖北汇满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联芬    15971961237

协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20%,并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加价率 =(协议供货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

六、公务车辆保险类(7家)

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小红     13797953981

2.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纪元     15629783338

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  杨     18872873988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亚飞     13997925950

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万蓉     15972689513

6.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晓伟     13797942222

7.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深金明     15572660111

协议价格:公务车辆保险服务价格统一按协会价格执行:

用车年限

交强险优惠率(%)

商业险优惠率(%)

新车

0

36.25

一年无事故车辆

10

45.81

连续两年无事故车辆

20

55.37

连续三年无事故车辆

30

61.75

如若有相关行业变动,则按保险协会最新标准执行。

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保证最高价不高于本地区其他非政府采购价格。

七、公务车辆加油类(3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荆门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宏平    15872919345

协议价格(优惠): 0.2元/L

2.湖北沙洋平湖科工贸有限公司沙农加油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甄郑军    13986961722

协议价格(优惠): 0.5元/L

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荆门沙洋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广俊    15872907779

13872941666

协议价格(优惠): 0.2元/L

八、社会车辆租赁服务类(3家)

1.荆门市华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长虹    13972884333

协议价格:

项   目

车   型

租车价格(元)

按时间计费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半天

一天

小车

轿车

245

400

3

商务车/越野车

260

480

4

客车

10-21座

450

700

3

22座以上

550

800

4

2.湖北智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子文    13986976568

协议价格:

项   目

车   型

租车价格(元)

按时间计费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半天

一天

小车

轿车

245

400

3

商务车/越野车

260

480

4

客车

10-21座

450

700

3

22座以上

550

800

4

3.荆门市华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严  武    13607262110

协议价格:

项   目

车   型

租车价格(元)

按时间计费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半天

一天

小车

轿车

245

400

3

商务车/越野车

260

480

4

客车

10-21座

450

700

3

22座以上

550

800

4

九、会议服务类(7家)

(一)专业会议类(3家)

1.中共沙洋县委党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彭迎春    13797943451

协议价格:11元/人/半天

2.沙洋县文化体育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伦坤    18808699619

协议价格:6元/人/半天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洋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玉国    18986961618

协议价格:15元/人/半天

(二)一般会议类(4家)

1.沙洋天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  林    15271772016

协议价格:

住宿费(160元/间/天)

伙食费

(100元/人天)

会议室租金及其他

(15元/半天、人)

房型

协议

间数

协议价

餐厅容纳人数

(800人)

会议室类型

(容纳量)

协议价

单餐

协议价

普通

套间

/

/

早餐

10

大会议室    (180人)

8

标准间

55

160

中餐

45

中会议室

(60人)

8

单人间

22

160

晚餐

45

小会议室

(25人)

15

2.荆门市江汉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凤云    13972878087

协议价格:

住宿费(170元/间/天)

伙食费

(90元/人天)

会议室租金及其他

(15元/半天、人)

房型

协议

间数

协议价

餐厅容纳人数

(800人)

会议室类型

(容纳量)

协议价

单餐

协议价

普通套间

/

/

早餐

10

大会议室    (180人)

10

标准间

80

170

中餐

40

中会议室

(60人)

15

单人间

25

170

晚餐

40

小会议室

(25人)

15

3.沙洋胜鑫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熊华珍    13972872488

协议价格:

住宿费(128元/间/天)

伙食费

(60元/人天)

会议室租金及其他

(4元/半天、人)

房型

协议

间数

协议价

餐厅容纳人数

(800人)

会议室类型

(容纳量)

协议价

单餐

协议价

普通套间

/

/

早餐

10

大会议室(220人)

4

标准间

55

128

中餐

25

中会议室(/人)

/

单人间

22

128

晚餐

25

小会议室(30人)

4

4.沙洋龙凤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大环    13971846870

协议价格:

住宿费(120元/间/天)

伙食费

(90元/人天)

会议室租金及其他

(15元/半天、人)

房型

协议

间数

协议价

餐厅容纳人数

(800人)

会议室类型

(容纳量)

协议价

单餐

协议价

普通套间

/

/

早餐

10

大会议室(200人)

15

标准间

91

120

中餐

40

中会议室(70人)

15

单人间

7

120

晚餐

40

小会议室(40人)

15

附件3

关于沙洋县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通知

沙财采发〔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改进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县全面推行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电子化采购程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电子化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

1.服务器、台式计算器(图形工作站除外)、便携式计算器(移动工作站除外)、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具有多种功能的设备入此,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传真机、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采购,必须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通过网上商城执行协议供货方式,实行直接采购或者竞价采购。

2.复印纸、硒鼓(粉盒)、办公家具(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组合家具、学生课桌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采购,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通过网上商城执行协议供货方式,实行直接采购或者竞价采购。

3.文印设备 (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配页机、折页机、油印机、其他文印设备)、不间断电源(UPS)。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申报计划后,通过网上商城执行协议供货方式,实行直接采购或者竞价采购。

(二)服务类

其他印刷服务(包括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印刷服务)。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通过网上商城执行协议供货方式,实行直接采购或者竞价采购。

二、未纳入电子化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

1.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设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采购,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沙财采发〔2018〕9号)规定,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2.健身设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采购,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沙财采发〔2018〕9号)规定,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3.电梯、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小型客车[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9座,但不超过16座(含)]。未限定额度,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

4.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套件、中间件等)。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6〕296号)要求,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

(二)服务类

1.信息技术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采购,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沙财采发〔2018〕9号)规定,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2.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乘用车、小型客车等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是乡镇的(不含沙洋镇、滨江新区)自行就地询价采购;是县直的(含沙洋镇、滨江新区)自行在《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1号)规定的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3.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未限制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自行在《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1号)规定的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4.会议服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服务及研讨会、表彰会等一般会议服务)。未限定额度,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后,是乡镇的自行就地询价采购;是县直的自行在《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1号)规定的协议供应商中协议价格采购。

5.法律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未限定额度,必须到县采购办备案后,依法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

三、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需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中心将对网上商城入驻的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情形的,将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网上商城商品及服务开展价格监测,防止出现高价采购、豪华采购。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中心开展履约管理活动,共同努力提升供应商履约质量。

(三)采购中心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除法律明确不能公开的事宜外,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采购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有安全保密或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协议定点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无法满足需要的,采购单位应当提出详细采购需求,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六)其他事宜继续执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沙财采发〔2018〕9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沙财采发〔2019〕1号)的规定。

(七)电子化采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沙洋县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

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印发

编辑  胡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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