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招商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文[2019]10号)和《中共沙洋县委、沙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洋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招商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招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招商引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县情况制订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并做好督办和组织考核;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县直招商专班和产业招商专班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三)负责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县级招商顾问、委托招商主体的联络及服务工作。
(四)负责我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跟踪、引进、督办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服务和促进全县外商投资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招商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统战、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对外宣传、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负责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县直招商专班和产业招商专班的组织、联络、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工作;县级招商顾问的衔接、联络和服务工作;全县招商主体资格的审查、管理;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项目服务股。负责重点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牵头制定产业链招商路径图、招商行动计划和招商地图等;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客商信息库,统一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引进、跟踪、督办和服务工作;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活动;全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
(四)对外联络股。负责谋划全县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及动态,指导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咨询工作;拓展境外招商渠道,联系境外商协会组织和外事机构;组织开展境外招商引资活动。
第五条 县招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
第六条 县招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沙洋县委、沙洋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县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编辑 张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