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08-12 15:4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业)来沙就业管理办法,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县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逐步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社会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制订全县高级专门人才规划,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协调;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及综合性管理意见,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县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管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编辑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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