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房产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08-14 15:34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销售、出租和退出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负责全县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行为的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制度执行;指导和监督全县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全县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参与拟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中介经营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中介服务行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编辑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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