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畅通城区交通,减少安全事故,方便市民出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过境货车实施绕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范围(限行区域)
汉津大道与平湖大道路口以西,平湖大道以南,启林大道以北、太一东路以东。
二、禁止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三、禁行车辆类型
大型货车(黄牌)和轻型自卸货车(蓝牌)。
四、过境货车绕行路线
潜江往荆门方向:G234国道—新港大道—鹏举大道—G348国道;
荆门往潜江方向:G348国道—鹏举大道—新港大道—G234国道;
天门往荆州方向:平湖大道—鹏举大道—S311省道;
荆州往天门方向:S311省道—鹏举大道—平湖大道;
当阳往潜江方向:S342省道—鹏举大道—新港大道—G234国道;
潜江往当阳方向:G234国道—新港大道—鹏举大道—S342省道;
当阳往天门方向:S342省道—鹏举大道—平湖大道—汉江大桥;
天门往当阳方向:汉江大桥—平湖大道—鹏举大道—S342省道。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过境车辆,均不得进入汉津大道西段(卷桥至新港大道路口);
2.请货车驾驶员严格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道路指示标识通行,违者将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