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义前的李大钊
1927年4月6日,张作霖在得到帝国主义与各国驻华公使团的默许和支持后,派出军警、便衣侦探200多人,把北京东交民巷东、西、北三方围堵起来,不顾外交惯例和国际公法,强行进入大使馆界内,袭击了苏联大使馆西院及附近的庚子赔款委员会等处,逮捕了李大钊等国共两党和进步人士80余人,还搜去国共两党的文件、宣传品、书籍资料等大批物品。李大钊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也同时被捕。被捕时李大钊沉着冷静,为了妻女和其他同志的安全,没有进行抵抗。
李大钊等人被关押在北京西交民巷司法部后街京师看守所。1927年4月7日,《平报》刊登了李大钊等人被捕的消息。李大钊等人的被捕,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北京的广大工人及教育界、新闻界一致奋起营救,坚决要求北京政府无条件释放李大钊等人。
1927年4月9日和12日,北京国立、私立34所大学校长分两次开会讨论营救李大钊,并展开营救行动。章士钊、杨度等人积极设法营救李大钊。北方铁路工人计划劫狱营救,组织了劫狱队。此外,北方国民军为李大钊被捕向奉系军阀发出电报,提出警告。苏联政府向北京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召回驻京代办,断绝外交关系。但是,残暴的新旧军阀置强大的社会舆论于不顾,加紧了对李大钊的审判和谋害。
李大钊被捕当日下午接受了第一次审讯,次日下午又接受了第二次审讯。《顺天时报》《晨报》报道称,李大钊“着灰色棉袍,青布马褂,俨然一个共产党领袖之气概”,受审时“目光充足”“态度甚从容,毫不惊慌”。
在狱中的22天,李大钊经受多次秘密审讯。不论敌人如何威逼利诱,他都严守党的秘密,有策略地进行斗争,竭力保护同时被捕的同志和进步青年。
当得知劫狱计划后,李大钊极力反对同志们冒险营救而耗费革命力量。当敌人让李大钊交代供词时,他借机撰写了长达2700余字的《狱中自述》,回顾了自己革命的一生,表达了矢志不渝的革命志向和对中国革命的看法,并希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
此时,反动势力合流,大革命从高潮走向失败的血雨腥风已然来临。在李大钊入狱后的第六天,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其后,蒋介石即密电张作霖,“将所捕党人速行处决,以免后患”。
1927年4月28日,张作霖授意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厅和京师警察厅,组成特别军事法庭,仓促进行军法会审,以刑律之内乱罪及陆军刑事条例之叛乱罪,判处李大钊等20位革命者绞刑,舒启昌等其他10位革命者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
判决当日即执行了绞刑。在刑场上,新式的外国绞刑架矗立中央,李大钊第一个登上绞刑台。临刑前,监刑官问李大钊,对家属有什么话要说,可缮函代为转交。李大钊回答道:“我是崇信共产主义者,知有主义不知有家,为主义而死兮也,何函为?”临刑时,李大钊毫无惧色,从容就义,时年尚不足38周岁。
来源:学习强国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