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号,由沙洋县人民政府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水产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办的2021年沙洋县长湖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渔业生态补偿活动在后港镇长湖吴家湾码头举行,花鲢、白鲢等600余万尾“环保鱼”游入长湖水域安“新家”。
上午9时许,一辆辆满载鱼苗的卡车驶入后港镇长湖吴家湾码头。随着启动仪式的举行,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苗向四面八方游开,为长湖水域永葆生机注入了新的生命和活力。
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丁克军:“我们今天总共放了两种鱼,一个是花鲢,一个是白鲢,这两种鱼总共放了有600多万尾。因为花、白鲢是滤食性的鱼类,能够消耗水中的浮游生物,达到以鱼治水这个效果,保证我们长湖的水能够持续达到三类。”
记者了解到,此次放流的鱼苗总价值约15.4万余元, 其中含16名非法捕捞人员生态修复补偿资金3.48万元。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补充长湖水生生物群体,稳定渔业种群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推动全县渔业生态科学健康发展。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贤双:“这个活动主要是基于我们检察机关办理的在长湖水域非法捕捞的刑事案件,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非法捕捞人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了追究非法捕捞人员刑事责任之外,还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针对他们非法捕捞行为对长湖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破坏,要求他们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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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洋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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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