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用好监察建议 做细做实监督职责

07-08 11:45  


“村级小型工程项目自行采购额度提标后,各地村级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廉政风险明显加大,建议你局加强监管,防范腐败风险……”

近日,沙洋县监察委员会向县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加强村级小型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

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在沙洋镇农胜社区调研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

今年初,沙洋县重新修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将村级小型工程项目自行采购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60万元。近期,县纪委监委在各镇(区)走访调研时发现,随着工程项目自行采购额度的大幅提标,各地村级小型工程建设在预算把关、项目采购及质量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均存在问题,立即向县财政局发出加强对村级小型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监察建议。

“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指出的廉政风险,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会同县农村经管部门制定出台全县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风险。”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郑重承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在发出监察建议书时对整改结果和回复时限进行明确要求,并定期通过电话督导、现场督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建议采纳、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做好监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向6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1份,提出监察建议3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18个、完善制度5项,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我们将牢记监督首责,不放过任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有力有效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廖文溢)


来源:沙洋清风

编辑:曹春艳

审核:舒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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