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成立新中国的工作,是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行的。
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成立以毛泽东为主任的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起草共同纲领、拟定政府方案等,全面展开筹建新中国的工作。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首次会议在北平召开。图为会议现场。(来源:《中国(1949-2014)》)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向全世界豪迈地宣告:“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他还预言:“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新华社记者 陈正青 摄)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参加政协的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的代表。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0月9日,毛泽东当选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成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在一个时期内起着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作用。
△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举手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闻摄影局资料 林杨 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来源:光明日报)
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会议通过北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将北平改名为北京;决定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全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团结。
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