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员聚集性活动管控的紧急通知

08-03 15:31  

各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散发疫情或聚集性疫情。 为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有效控制和降低新 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非 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 比赛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居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 办,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 10 人以下。如有确需举办 50 人以上 的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举办、谁负责, 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各类活动主办方 至少在活动举办前两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属地 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再报县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对活动场所、环境、 方案等进行评估,提出疫情防控意见。活动开展时,举办方要严 格按方案管控活动参与人员、管理活动举办场地、做好应急处置。

 二、严格实施非必要不外出。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为严防 疫情输入,请各地各部门广泛向辖区单位、干部群众发布提醒:正在年休或准备年休的干部职工以及度假学生,近期非必要不出 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 嗽等身体状况异常反应的,第一时间就诊。

 三、严格人员密集密闭场所管控。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为 责任主体,加强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汽车站、 网吧、影剧院、宾馆酒店、酒(茶)吧、歌舞厅、餐馆等人员密 集密闭场所管控,切实落实进出人员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 保持一米间距以及日常消毒等措施。

 四、严格督查问责。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行业 管理责任,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管理和督办检查,对不履行活动报 备及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30 日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王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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