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告知书

08-24 14:53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及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将当前患者就医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所有门诊就诊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湖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在预检通道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2.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就诊时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指定区域等待,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未戴口罩者谢绝入内。

3.就诊人员务必主动、如实告知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是否有冷链或进口商品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活动;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若故意瞒报、谎报有关新冠肺炎的任何病史、接触史及检查结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就诊人员有以下情况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健康码、行程卡变为黄码或红码;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如: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或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若隐瞒上述情况,不去发热门诊而在门诊就诊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要求

1.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因病情需要陪伴的患者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湖北健康码及行程码绿码和住院证办理陪护证,每名患者只能允许一名陪护人员。

2.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应固定不能更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需由医护人员充分评估批准后方可更换。

  3.病区病人及其陪护禁止离院,非必要不离开病房。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出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

4.病区禁止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5.外卖送餐人员禁止进入院区。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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