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来秋去秋又至,花开花落花成实。
秋日里长湖,艳阳、蓝天、碧水、荷叶、彩虹桥以及各种觅食的鸟儿等构成了一幅秀丽的画卷,让人心旷神怡。9月24日,记者再次随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法大队体验巡湖过程。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位于四湖(长湖、三湖、白露湖和洪湖)流域的上游,地跨荆门、荆州、潜江三市,是长江和汉水支流之间的洼地区域,长湖水域面积131平方千米(19.65万亩),其中沙洋境内79平方千米(11.85万亩),占60%以上。长湖水域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是重要的水产种质资源库。近年来,通过生态治理、截污治污、执法管护等工作的开展和长湖湖长制的全面推进,长湖沙洋水域水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由过去的劣Ⅴ类(2016年拆围前)逐渐转变为现在(2018年以来)的Ⅲ类。
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位于沙洋县后港镇,目前该局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15人,在7名“党员先锋”带领下,自2018年长湖全面禁捕以来,共查处重大涉渔案件34起,有力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收购、非法销售等违法案件。任凭时光流逝,执法大队不管是调走的还是新来的,都会在这平凡的工作岗位,将青春无私贡献给了广袤的长湖,也因此成为长湖真正的卫士。
多年与偷渔者斗智斗勇,这些卫士个个练就一双慧眼和常人所不具备的本领。
执法大队的“领头雁”叫丁克军,是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也是一位老党员。听同事介绍,他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隔三差五总爱大清早去附近几个乡镇菜市场转悠。
“长湖是否有人非法捕捞,在菜市场看看便知。”面对记者的疑问,丁克军一语道破“天机”。
丁克军说,仔细观察,市面上长湖的鱼与喂养的鱼还是有区别的,首先是稀有鱼种在鱼塘并不常见,而野生的鱼颜色较深;再就是由于近几年禁捕,长湖鱼个头大,由于偷渔大多使用鱼网,鱼身上鳞片都损伤严重。凡具备这些状况,基本属于非法捕捞的鱼类。
丁克军表示,只要他还在岗位一天,这种习惯还会坚持下去。
上一次随执法大队巡湖是2020年8月,当时执法船行至一处湖湾,放缓了速度,只见水面波光粼粼,水草、荷叶随浪摇曳,与别处毫无区别。“有情况!”顺着船检、港监管理站站长刘祥手指的水面,一个普通矿泉水瓶直立半浮在水面,奇怪的是,瓶子并没有随浪漂走。
待执法船靠近,刘祥用长钩捞起矿泉水瓶,仔细看才见到一根细绳连在上面。费力提起绳子,一条近200米的“地笼”被拉出水面,困在“地笼”里的大小鱼儿满笼扑腾。最终,这些鱼儿重归湖中。
从一个不起眼的矿泉水瓶,阻止一次非法捕捞活动,刘祥的那双慧眼,让人心悦诚服。
无论起风下雨,还是寒来署往,巡湖成了执法大队每日的惯例。因此,每一处村庄,大小湖湾,荷叶的长势,鱼儿何时产卵,执法大队每个人都熟记于心。
“随着先进的手机软件系统问世,非法捕捞活动越来越隐蔽。打击行动更加艰难了!”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启洪说,如今非法捕捞者可以在鱼网内置鱼饵,系上砖块直接沉入湖底,湖面不留任何痕迹,用手机软件定位,然后静等鱼儿入网。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发明”了一种“三角锚”,由长长的绳子系着,别看简陋,用处极大。在大大小小湖湾水草茂盛处,执法大队巡查尤其仔细,如发现水面有死鱼,将“三角锚”沉入水中进行拖拽,水下的各种鱼网就会被带出水面。
湖中荷叶梗也常常成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重点查看的地方,如梗上系有细绳,水下十有八九藏着渔具……
8月初, 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法大队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在湖心岛(谢家台)设立“沙洋县长湖禁捕护渔值守点”,调度执法人员屯兵一线、执法船(艇)驻守,实现长湖执法无缝对接。11月底,将升级建成雷达视频监测体系,达到湖面监测“无死角”。
“2020年12月17日,长湖全面禁钓。今后,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加强宣传,加大打击力度,实行人防与电子技术防范相结合,来巩固禁渔、禁钓成果,来保护长湖水生生物多样性。”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斌坚定地说,他希望沿岸的居民共同参与到长湖生态保护中来,造福子孙后代。
来源:荆门日报记者 杨国良 通讯员 李威 周璇
编辑:曹春艳
审核: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