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是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是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资商品现代化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包括报废汽车和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旧货交易等)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四是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