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措施

01-18 15: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支持十四五期间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确保市场主体总量增幅、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新设立市场主体入驻产业园区

对新入驻沙洋服装产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园、水晶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各类园区的市场主体,3年内以不高于财务成本标准,收取厂房及办公场地租金;对购买园区厂房及办公场地的市场主体,在购置款项中抵扣当年租赁该厂房和办公场地的租金。对新入驻沙洋德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场主体,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办公等场地以及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符合入孵条件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减免1年的厂房、办公场地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单个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第2-3年给予场租50%的补贴。优先为园内市场主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精心打造金水湾、五一路核心商圈

对新入驻商圈的市场主体,租用国有经营场所的,减免年房租总额的30%及水电和城市占道费用。从事夜市地摊经济连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第4个月起给予每户每月200元补贴。为核心商圈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企业不超过300万元、个人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三、全力打造摩尔城商业综合体

加大摩尔城商业综合体的招商和运营力度。每引进一家市场主体,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县财政根据经营面积给予每户2000元-5000元的补贴(50m²以下,补贴2000元;50m²-70m²,补贴3000元;70m²-100m²,补贴4000元;100m²以上的,补贴5000元);对购买摩尔城商铺的,摩尔城在购置款中全额抵扣同等面积商铺三年租金总额,自主经营满6个月后,同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持续激发大学生创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理念,建设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项目开发、就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咨询等服务。对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到沙洋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评审认定,第1年免费提供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第2-3年减半收取房租;对到沙洋创业的硕士毕业生,经评审认定,3年内免费提供一套人才公寓。

五、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以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大型商贸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做大做强。支持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顺利实现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对成功转型的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一次性享受1万元的财政补贴。


来源: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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