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原先公布的核酸采样点予以调整,只保留收费采样点,现公告如下:
1、调整后,我县城区共设收费采样点4个,其他镇每镇1个。具体位置和采样时间见下表。
2、请广大居民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3、为提高采样效率,减少接触传播风险,收费单采缴费时建议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
4、采样时,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扎堆、不交谈,提前准备好健康码或身份证。
5、本次调整自12月19日施行,后续如调整将适时公告。
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