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洋县采购办公室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法作为、敢于担当、主动服务,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效率采购、效益采购、阳光采购。
一、探索采购服务“优化图”,当好采购单位“服务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赋予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由减少审批向放权、服务转变,同时增强了采购人的责任意识。
二、编织采购监管“篱笆墙”,当好合法经济关系“保护者”。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定期专门检查与动态实时监督相结合,将监管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定期反馈给各单位,督促其落实整改,促进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开展;以政府采购信息全程“六公开”方式提高业务透明度,打造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并提高社会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各主体之间构筑底线、红线,梳理内部工作流程,科学定岗定责,形成相互制约工作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三、打造全天候“应答器”,做好依法履责“担当者”。积极帮助单位解决难点问题,以诚恳的态度对前来咨询业务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解答,并对共性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后扩展到全县进行业务指导;有理有据处理投诉和举报案件,按照集中分析、认真研讨、集思广益的调查处理原则,对案件的每一个线索和细节进行认真分析和调查,赢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持续推动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在协调沟通中解决问题,为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和优质服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责任编辑:李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