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太重要了,只要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申报项目就会一票否决,多亏沙洋县发改局帮助我们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今年4月18日,沙洋县发改局对我县1家公司作出一般行政处罚。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一般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3个月)届满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依据“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三个月后,沙洋县发改局主动与该公司沟通信用修复事宜,定于7月19日进行信用修复。
目前,该项信用修复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核,该公示信息将在2个工作日内经国家发改委终审后,从“信用中国”公示栏上撤销,企业对沙洋县发改局工作表示认可。
据悉,信用修复不仅为失信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向市场和社会释放了包容性和正能量,有效地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守信意愿。
下一步,沙洋县发改局将积极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推动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以信用“软实力”构筑营商环境“硬支撑”,全力护航沙洋县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张警文
编辑:李晨昕
审核:舒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