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消分新规来了!3月1日起,一本驾照最多同时绑定3台车

02-24 14:50   云上沙洋  

驾驶证每个周期有12分,看似很多,其实一不小心闯两个红灯就扣完了,分数扣完的话就要接受考试。为了避免被扣12分,很多朋友想到了请朋友帮忙或花钱找人消分。但买分、卖分可是违法行为哟!

请注意,从2018年3月1日起,随着最新的交通法规出台,驾驶证代扣分已成为历史!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 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那么面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

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武汉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交管部门提醒,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处理“电子眼”,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来源:湖北经视

责任编辑:李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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