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2月25日,县财政局按照城市特殊困难对象不低于500元/人、农村不低于3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物资补助;同时,对特殊困难对象确诊患者,按2019年12月底的补助水平,增发一个月护理补贴。共拨付资金347.5万元,涉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对象10546人。
来源:通讯员 柴红霞 聂圣华
编辑:曹春艳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2月25日,县财政局按照城市特殊困难对象不低于500元/人、农村不低于3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物资补助;同时,对特殊困难对象确诊患者,按2019年12月底的补助水平,增发一个月护理补贴。共拨付资金347.5万元,涉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对象105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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