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荆防指办通 【2020] 95 号
关于切实加强消毒产品安全使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2月28日,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向窑村一组村民14户22人误食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二氧化氯环境消毒片,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3 月1日,青岛市一单位组织员工清洁办公场所时,不慎将含有 84 消毒液的污水与冲洗厕所的洁厕灵混合,两种液体发生化学反应排放大量有害气体,造成在场员工呼吸道尤其是肺部灼伤。上述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目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消杀是阻断传播的重要技术手段。大量使用的 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消毒产品,具有易燃、毒害、腐蚀危险特性,如果生产储存和使用不当,极易引发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安全使用化学消毒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普及知识。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媒体、自媒体、网格员、药店等方面作用,加大化学消毒剂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引导居民安全规范使用消毒产品,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科学安全使用消毒产品。
二、科学规范,严格管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化学消毒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生产储运环节,各主管部门对涉及生产储备消毒产品的企业,要加强安全监管,坚决社绝生产经营隐患;在发放环节,各地、各单位经办人员要清楚告知接收对象相关安全使用常识,做到规范存放,保持通风,严禁火源,做好进出库登记;在使用环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消毒人员的专业培训,普及群众预防常识,严防意外事故。
三、压实责任,失职追责。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安全规范使用各类化学消毒剂的重要性,严防严控因化学消毒剂生产、储存、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对因工作失职失误引发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