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洋县加快有序推进企业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03-18 18:18   云上沙洋  

关于印发《沙洋县加快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县直相关单位:

《沙洋县加快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驻沙机构参照执行。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沙洋县加快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有序推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39 号)和《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荆防指发[2020]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企业复工复产限制清单管理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我县对企业复工复产实施限制清单管理。除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经审批可复工复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二、企业申报复工复产程序

企业复工复产凭《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和《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向县行政审批局进行线下或线上申报,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三、坚持企业复工复产“五个到位”

企业复工复产必须严格做到:

(一)防控机制到位。各复工复产企业要组建由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并明确责任,每天定期按时如实向所属地镇政府(管委会)报送疫情防控情况。

(二)员工排查到位。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返岗人员出行轨迹、身体状况、与疫情高发区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杜绝带病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品、设施设备及临时隔离场所准备到位。

(四)环境消杀到位。企业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各类公共区域消毒防护到位。

(五)安全生产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前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对各类生活、作业环境全面进行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责任

(一)健全工作体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各项防控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属地责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五个到位”情况检查,督促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履行承诺,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县发改局负责能源生产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工业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商务局负责商贸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住建局负责建筑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房管中心负责房地产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物流快递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金融、保险、证券类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县卫健局要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要加强企业环保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品价格和防疫药品物资价格监管。

(二)强化复工复产服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服务,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调度,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受理、处理及反馈机制,组织协调、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用工、用能、用地、融资、物资运输、防疫物资采购等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三)确保安全生产。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检查,消除风险隐患;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坚决杜绝赶工、抢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来源: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曹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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