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县医保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多项措施,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预拨费用,确保治疗。该局特事特办,简化医保手续,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全报销,并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救治专项经费1200万元。
暂停销售,确保精准。为了排查准确性,该局组织人员走访了城区范围内27家药店,向开门营业的15家药店宣传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和咳嗽药品的政策,并要求药店向服务对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发热病人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更新改造,确保结算。对应维护,规范了统一的“新冠肺炎”诊断编码,该局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在医院信息系统将“新冠肺炎”诊断编码维护入库,准确录入就诊患者诊断编码,确保医保结算数据准确。截止目前,全县出院新冠肺炎相关病人(包含确诊、疑似和疑似排除)194人,总费用384.61万元,其中医保报销198.45万元。
灵活变通,确保落地。该局采取临时变更定点机构,让慢性病患者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作为定点机构。慢性病患者可由原来的每月按时一次购药改为一次性购买三个月的慢病药品。
实施减征,确保开工。为全力支持全县企业复工复产,该局对企业基本医保费施行单位部分减半征收(生育保险费除外),减征时间从2月起,期限为3个月,经测算,减征费用达500余万元,惠及参保企业256家8695人次。
来源:通讯员 胡菊香
编辑: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