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08-12 09:54   县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沙洋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湖北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现将沙洋县贯彻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责任予以分解,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责任重、压力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结合近期全县开展的机关干部“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主动深入各行业各企业,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及时抓住政策机遇尽快实现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疫情带来的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三、严格督办落实

县政府各责任领导要指导和督促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将相关政策精准落实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上,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县政府适时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联合县政府政务督察室跟踪督办,适时通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对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附件:沙洋县贯彻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

沙洋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发    

编辑  胡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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