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08-11 12:49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根据荆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沙洋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情况。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情况。事前公开应当自查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情况、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情况、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名单情况、公示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情况;事中公示应当自查执法证件管理情况、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情况、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情况;事后公开应当自查执法结果对外公示和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情况。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情况。包括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情况、完善文字记录情况、规范音像记录及配备情况、记录归档及查阅情况等。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情况。包括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配置情况,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制定情况,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情况。领导是否高度重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具体方案并按要求上报;是否建立相关制度体系;是否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是否保障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是否配备充足。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自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安排,确保“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加大自查力度,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准确查找问题不足。对自查梳理汇总的问题,要形成自查报告,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如实填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并于8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电子版报至司法局邮箱,邮箱地址:sysfj1143@163.com。自查情况表相关项目各单位已落实的,请于8月10日前将资料电子版传送至司法局邮箱(红头扫描图片、截图均可)。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依法治县办将结合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纳入2020年法治沙洋考核指标。

(联系人:严峻;联系电话:8551598)

附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自查情况表

中共沙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自查情况表

单位:

序号

任务

分类

主要任务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强化

事前

公开

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

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是否制定办法,明确相关内容(填写办法名称,注明公示平台,下同)

2

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开内容,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示。

是否公示清单

3

编制年度检查计划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本单位年度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动态调整。

是否公示计划

4

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有关情况和委托执法协议。

是否公示主体信息

(有委托执法的需注明)

5

强化

事前

公开

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公示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号及证件有效期限。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聘用执法辅助人员参与执法辅助活动的,应当公示辅助人员的身份情况、工作职责、辅助权限等基本信息。

是否公示人员信息。组织开展培训的需填写培训时间、人数及内容。有执法辅助人员的需报人员名单。

6

公示执法标准

公示行政执法服装、标志、标识及执法证件的样式信息。公示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公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听证标准。

是否公示标准。

7

公示政务服务信息

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方式、收费依据以及申办材料的目录、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是否公示政务服务信息

8

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

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

是否公示流程图

9

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是否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着装

10

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

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等内容。

是否告知

11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管理

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职责。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服务事项、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是否在窗口公示相关信息

12

加强事后公开

行政执法结果对外公示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决定20个工作日内,公示执法文书或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摘要信息。行政检查按月或季度公示。

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动态调整。

是否按时间公示

13

加强事后公开

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于每年1月31日前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县司法局备案。

是否公示年报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4

制定

具体

办法

制定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

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是否制定办法,明确相关内容

15

完善

文字

记录

统一文书格式

规范使用本系统统一格式文书,确保文书要素齐全。

是否规范格式文书

16

规范行政执法信息记录

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时序对相关执法环节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事项等过程性信息进行记录。执法决定涉及自由裁量的,要在案卷中记录裁量依据、标准和理由。

是否按要求记录

17

规范

音像

记录

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

根据执法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等音像记录设备。

配备设备种类、数量

18

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

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是否记录

19

建设执法视频监控室

鼓励在政务服务窗口、违章处理窗口、询问室、听证室等执法办公场所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是否设置执法视频室,用途、数量

20

严格记录归档

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制定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明确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等相关内容。

是否建立案卷管理制度

21

严格记录归档

探索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

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是否保存,保存方式

22

发挥

记录

作用

加强记录信息调阅监督

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是否建立制度,每年调阅信息的人员、次数

23

强化记录实效

加强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事后分析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执法工作。

是否发挥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4

制定具体

办法

制定本单位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明确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审核程序及审核责任。

是否制定办法

25

明确

审核

机构

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负责审核

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并由专人负责。

审核机构名称

26

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审核人员姓名、电话;执法人员数量

27

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单位、姓名、电话、费用

28

明确审核范围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本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报县司法局备案。

是否制定目录,是否备案

29

明确审核责任

落实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法制审核人员对审核意见负责。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存在重大执法决定未审核,审核记录是否专门存档,2020年数据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30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情况,专题学习情况

31

制定具体方案

制定本单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是否制定方案

32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开展哪些宣传

33

加强督促检查

纳入考核体系

细化考核目标、内容、分值等,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34

保障经费投入

保障执法设备

按要求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保障执法机关履职需要。

执法车辆数量

35

保障执法经费

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执法经费数额

36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简化或免于执法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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